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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2016-09-30

  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

  关于转发《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宣传部北京市

  海淀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

  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各街道工委、镇党委(地区工委),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地区办事处),区委区政府各部委办局,区国家机关,各人民团体及企事业单位:

  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宣传部北京市海淀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

  2016年8月4日

  

  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宣传部

  北京市海淀区司法局

  关于在全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监督指导下,我区顺利实施并圆满完成了“六五”普法规划。“六五”普法期间,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得到广泛宣传,法治宣传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彰显;“法律六进”活动贯穿全国文明城区创建,法治宣传教育向纵深发展;重点对象普法模式不断优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水平显著提高;社会力量参与普法更加活跃,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得到加强;普法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法治文化影响力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有效运转,“大普法”格局稳固形成。全区普法工作呈现出“整体推进、全面提升、亮点纷呈、成效突出”的良好态势,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法治氛围。2016-2020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的五年,是北京市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关键五年,是海淀区加快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的重要五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和《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全面依法治国要求,立足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定位,围绕海淀区“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围绕人民群众对法律需求的新期待,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基础作用,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为海淀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贡献。

  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是: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创新性、实效性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与精神文明建设融合推进,法治文化繁荣发展;新媒体新技术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广泛应用,法治宣传教育网络全方位覆盖;依法治理进一步深化,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高;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明显提升,全体党员党章党规意识明显增强,青少年法律素质明显提高,全民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法治政府基本建成,法治社会建设取得显著进展。

  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应遵循的工作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海淀区“十三五”时期聚焦创新发展、提升城市管理能力、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和共建共享改革成果的目标要求,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和疏解非首都功能,加快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坚持服务群众,依靠群众。以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法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积极性、能动性,开展贴近基层、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三)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相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和党内法规建设等各种法治实践活动,持续推进多层次、多领域法治创建,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四)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根据不同地区、部门、行业及不同对象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分类实施精细化、个性化法治宣传教育。突出重点对象普法,带动和促进全民法治意识的提升。

  (五)坚持创新发展,注重实效。树立首善意识,弘扬工匠精神,总结经验,把握规律,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创新,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效能。

  二、主要任务

  以建设法治海淀为宗旨,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心任务,全面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化依法治理,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在传播法律知识的同时,更加注重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树立法治意识,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一)认真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党内法规,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学习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生动实践,使全社会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发挥法治引领作用。适应从严治党新要求,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突出宣传党章,维护党章权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做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二)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落实。坚持把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宪法及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及非诉讼程序法等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

  ——突出宪法学习宣传,强化全社会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意识。把学习宣传宪法放在首要位置,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重点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我国的国体和政体、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宪法宣誓制度、民主政治建设、尊重保障人权等内容。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教育引导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增强宪法观念,坚决维护宪法权威。

  ——深入学习宣传与海淀经济发展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服务区域创新发展。围绕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加强宏观经济调控、产业规划、投资融资、经济运行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加强财政金融税收、企业并购重组、企业上市、公司证券以及规范“互联网+”行业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加强创新创业激励、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平等交换、公平竞争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深入学习宣传与社会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推进城市管理和服务法治化。围绕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要求,加强依法行政领域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推动各级行政机关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和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意识,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围绕城市环境治理、平安海淀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学习宣传治安管理、市政管理、市容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道路交通、文物保护、禁毒、燃放烟花爆竹、文明养犬、物业管理、垃圾分类等方面法律法规,深化文明城区建设;学习宣传环境保护、资源能源节约利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推动人和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发展;学习宣传社区建设、社会组织管理、基层民主自治、见义勇为、社工队伍及志愿服务、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快推进城市管理与服务创新;学习宣传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文化市场健康发展;大力宣传互联网领域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网民依法规范网络行为,维护网络空间良好秩序;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和谐;大力宣传国家安全和国防领域法律法规,提高公民国家安全意识和国防观念。

  ——深入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学习宣传劳动就业、收入分配、教育改革、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保险、公益慈善、优抚安置等法律法规,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学习宣传治安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安全、消防安全、防灾减灾、公共卫生等法律法规,推进社会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大力宣传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调解、信访等法律法规,利用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引导市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学习宣传维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权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维护弱势困难群体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三)积极培育海淀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丰富人文海淀的法治内涵。坚持法治文化的群众性,把法治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发挥“律之韵”法治文化艺术团作用,鼓励各类文化艺术团体和广大文化艺术工作者深入基层,创作演出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艺作品,打造富有海淀元素、海淀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加强对基层法治文艺队伍及法治文艺演出的培育和扶持力度,鼓励街镇建立群众法治文艺小分队,广泛开展“诗书画·说唱演”活动,形成“一街(镇)一品”、各具特色的街镇普法格局,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和渗透力。强化法治文化的多元性,把法治文化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法治文化与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探索法治文化市场化运作,尝试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培养和扶持法治文化创作力量和演出团队,鼓励社会资金支持法治文艺作品创作,努力为市民提供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产品。把法治文化作品纳入各级文化作品评奖范围,纳入文化艺术、出版扶持和奖励基金范围。注重法治文化传播,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扩大法治类刊物、节目、栏目的覆盖面。厚植“互联网+普法”,发挥“海淀网友”作用,扩大“海淀微说法”影响,利用移动互联时代新兴媒体和传播平台,形成“舆论全覆盖、媒体全联动”的法治文化传播态势。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把法治元素融入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鼓励和支持在新建小区建设法治文化广场。加强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建设,充分利用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社区文化中心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和场所开展法治文化示范活动。

  (四)大力推进多层次多领域法治创建,加快区域法治化建设步伐。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等法治创建活动,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全面推行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建立以党内法规工作机构、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法学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队伍。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实行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公司律师制度,积极推进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设立法律顾问、公司律师,为企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完善村(居)法律顾问制度,持续开展“顾讲询调训”活动,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发挥行业规范、社会组织章程、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行为引导、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作用。

  (五)努力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精神文明建设,形成崇法重德的良好氛围。要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基本原则,推动法治宣传、依法治理与精神文明建设充分融合,开展“法德共进”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提高全民思想道德水平,为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创造良好的法治人文环境。强化社会公众的诚信意识、规则意识和法治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引导群众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

  三、对象和要求

  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我区将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科技创新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作为“七五”普法的重点对象。抓好重点人群,强化示范引领,形成一方带动、全员行动的效应。

  (一)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学法、模范守法是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认真落实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健全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结合岗位需要,制定学法计划,明确学法任务,定期组织学法活动,拓宽学法渠道,推动学法形式创新。加强法治培训,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把宪法法律列为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把法治教育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入职培训、晋职培训的必训内容。依托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组织开展依法行政讲座、法治专题培训,利用现场教学、案件审理旁听等形式,突出对领导干部的法治培训,培养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完善考核评估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法律考试,完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法律考试制度,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列入公务员年度考核内容,推动建立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评价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能不能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健全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继续深化行政诉讼案件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

  (二)坚持从青少年抓起是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普法教育体系,充分利用中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认真落实全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保证在校学生都能得到基本法治知识教育。充分利用第二课堂、社会实践和各类法治教育基地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在开学第一课、毕业仪式、成人仪式、团课、班(队)会中有效融入法治教育内容。将法治教育师资培训纳入全区教师培训之中,每年开展法治教师、法治副校长和辅导员专题轮训。积极引导、有效整合、择优选用各支社会力量规范有序参与中小学法治教育,弥补学校法治师资力量的不足。继续推进“青春船长”、“模拟法庭”、“青少年法治文艺大赛”、青少年法治微视频编创等法治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校园普法童谣、短剧创作推广大赛,不断创新中小学法治教育形式,培育积极健康的校园法治文化。进一步强化青少年禁毒、预防艾滋病等专项教育,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让法治精神滋养青少年成长。

  (三)科技创新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宣传教育是核心区法治建设的保障。围绕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组建律师、公证法律服务团,发挥区律师协会知识产权调解中心和社会调解中心作用,针对科技创新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特征,加强国家扶持创新企业发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在企业品牌与专利战略、知识产权保护、“互联网+”新业态新模式等方面提供跟进式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围绕行业存在的突出法律问题,举办法治培训和法治论坛活动,提高科技创新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认真组织一年一度的“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活动,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力度。拓展“商务楼宇普法工作站”功能,将法治宣传教育与企业文化建设相结合,倡导守法诚信,积极培育企业法治文化,助推企业健康发展。

  (四)推进全民守法是建设法治海淀的前提。根据各街镇和各部门、行业实际需要,从不同群体特点出发,针对性开展特色法治宣传教育。编发《海淀公民法律读本》和《百姓法律生活读报》。依托村居,以人民调解组织和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平台,引入社会专业力量,将法治宣传与法律服务相结合,深化基层普法。传承和发展村规民约、社区公约,贯彻共建共享理念,突出群众在法治建设中的主体作用,促进乡村、社区治理法治化,推进全民守法。探索流动人口法治宣传教育模式,坚持属地管理和“谁用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健全流动人口普法工作网络,以流入地、居住地、经商地、求学地“四地”为重点,加强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普及教育。发挥群团组织作用,进一步提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法律意识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四、工作措施

  认真总结普法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各项工作制度、工作机制,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继续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认真总结和推广“六五”普法期间法治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成功经验,完善工作标准,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受众心理,创新方式方法,坚持集中法治宣传教育与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突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主题,以“法之声”宣讲团以案释法宣讲活动为抓手,不断拓展“法律六进”新领域、新途径。打造“周末普法嘉年华”等品牌活动,扩大法治宣传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二)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责任制。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海淀区关于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建立普法责任清单,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形成“普法有责”的良好局面。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负责向执法对象、服务对象及社会公众宣传本部门、本单位执行或涉及的法律法规。加强对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将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依法行政绩效考核,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三)健全完善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公证员、人民调解员以案释法制度。在法治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使行政执法、案件审理、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精神的过程,使人们在参与法治实践中接受生动直观的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法治意识。认真落实《海淀区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公证员、人民调解员以案释法工作制度》,制定出台以案释法工作细则。继续开展以案释法宣讲活动,加强司法、行政执法案例编辑整理和定期发布工作,不断扩大以案释法的社会影响力。通过社区法庭、巡回审判、旁听案件审理、媒体庭审直播等多种形式创新以案释法工作,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效果。

  (四)不断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充分利用我区法律、法学人才资源雄厚的优势,加强普法讲师团建设,选聘优秀人才充实普法讲师团队伍,发挥讲师团在普法工作中的骨干作用,继续打造“法之声”普法宣讲团品牌,评选“普法之星”。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充分整合法律专业人才和社会资源优势,搭建平台、强化指导,鼓励和引导法律工作者、法治新闻工作者、文艺工作者等加入“海之源”普法志愿团,培育一批优秀普法志愿者。加强对普法志愿者的业务培训和规范化管理,畅通志愿者服务渠道,通过社会化运作、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方式,吸纳社会组织参与普法工作。

  (五)有效加大普法阵地建设和媒体公益普法力度。因地制宜建设法治宣传橱窗、法治广场、法治公园、法治教育基地,打造普法特色场馆、特色街区、特色街道。利用城市电视、移动电视等电子显示屏以及广场、交通枢纽、社区公共场所的广告牌、宣传栏,推送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在政府机关、社会服务机构的服务大厅和服务窗口增加法治宣传教育功能。认真落实《海淀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媒体公益普法工作的意见》,加强对媒体公益法治宣传教育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增强媒体参与公益法治宣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发挥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网络、手机等大众媒体传播优势,在重要时段和版面,开设普法专栏、刊播普法公益广告。探索知名企业、社会组织和行业协会冠名普法活动或发布公益广告的形式,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法治宣传。利用政府网站及门户网站平台加强普法网络集群建设,充分发挥微博、微信、微视频、客户端等传播作用,策划开展系列互动性强、参与度高的新媒体宣传活动。充分发挥“互联网+”技术和大数据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建立法治宣传教育数据库,构建法治宣传教育资源共享平台。

  五、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是一项常态性、长效性工作,必须加强组织领导、提供有力保障,做好本规划的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的领导体制,积极发挥各级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作用,明确领导责任,落实工作制度。各街镇要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目标管理。加强人大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发挥政协民主协商监督作用。

  (二)完善工作机制。继续完善区法宣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筹协调、10大牵头单位分工负责、82家成员单位具体落实、多方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1+10+82+N”普法工作机制,进一步形成合力。健全考核评估指标体系,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坚持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察。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考核普法实效的重要依据。健全激励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广泛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

  (三)强化经费保障。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实际需要,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各部门、各单位要将法治宣传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加大政府购买法治宣传教育服务力度,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支持普法事业。

  (四)抓好规划落实。区司法局要牵头做好本规划任务分解,制定年度工作安排,定期向区委、区人大、区政府报告规划落实情况,认真开展“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和总结验收。各部门、各单位要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具体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工作。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规划全面贯彻落实。